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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发现?
“发现”是您可以在试用前从另一方那里查找信息的过程。
- 证据披露的目的是找出证明您的案件或针对针对您的索赔进行辩护所需的信息。
- 您必须弄清楚您认为谁知道对您的案件可能重要的信息。
- 在发现过程中,您也对另一方负有义务。
有多种方式可以向对方询问案件事实和专家的意见。
- 您可以选择的选项取决于您所在的法院(例如小额索赔法院、地区法院、巡回法院)。
- 您可以通过向对方提出书面问题或对方必须回答的问题来了解事实证人和专家证人的身份及其知识。
- 您还需要找到对您的诉讼很重要的文件或有形物品。您可以通过要求对方提供文件来获取信息。
- 如果您认为某些事实是您和您的对手都同意的,您可以向您的对手提出认罪请求,并且该声明对于审判的所有目的将被视为真实。
- 您可能决定想详细了解对方及其证人所了解的情况以及对方专家的观点。您可以通过证词探索他们的观点和知识,证词是一种口头或书面的宣誓声明。
- 在发现过程中,你的对手也会问你问题,你必须通过这些相同的方法来回答。
马里兰州探索指南 - 阅读 马里兰州探索指南。它们由马里兰州律师协会准备。这些指南不是法律,但它们包含进行证据开示和解决证据开示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的最佳实践。您应该遵循指南。
不要忽视发现请求!
- 马里兰州规则要求您做出回应并与对方合作以在所有发现期限内完成。
- 及时回复。如果您无法在截止日期前做出回应,请请求合理的延期并以书面形式获得延期。
- 如果“重大”信息发生变化,请补充您的发现响应。
- 法院不喜欢各方给对方带来惊喜。
- 不要试图隐瞒信息,以便稍后让对方“惊讶”。
- 如果您想在审判时传唤证人,请务必透露他们的身份。
地方法院与巡回法院
巡回法院的证据开示类型比地方法院更多。
地方法院
- 您可以要求质询,这是诉讼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书面问题。 了解有关询问的更多信息.
- 如果您在 小额钱债法庭,发现不可用。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3-701; 3-401; 3-421
巡回法庭
- 巡回法院有关于证据开示实践和程序的详细规则。你可以在...里找到它们 第 2 章第 400 章 马里兰州规则。
- 巡回法庭上有更多的发现设备或类型。
- 最常见的手段是口头证词、书面质询和要求提供文件。
- 其他不太常用的手段包括书面证词、进入土地或财产的请求、精神或身体检查的请求以及入场请求。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2-401(a)
发现期限
一些法院会发布带有截止日期的调度令。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法院将要求当事人同意“指定”专家证人、完成证人证词以及得出证据披露结论的最后期限。您可能已经注意到,发现规则包括有关日期和截止日期的详细信息。您应该与您的对手沟通以在截止日期前解决任何问题,但您的操作方式不得导致任何其他方发现的延迟。如果您需要更多时间来回答证据开示问题,您可以要求对方“延期”。请务必获得对方书面同意延期。马里兰州规则鼓励各方共同努力安排和完成发现。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2-401(c)
“可发现”信息
了解哪些信息是“可发现的”非常重要。如果信息是“可发现的”,如果您以正确的方式请求,您的对手必须与您分享。同样,如果信息是“可发现的”并且您的对手要求您提供该信息,您必须披露该信息。马里兰规则鼓励广泛的发现。一般来说,“非特权”和“与操作所涉及的主题相关”的信息是可发现的。即使另一方“已经知道或以其他方式可获得”,或者该信息在审判本身中可能不可接受,只要所要求的信息是“合理计算”的,该信息仍然是“可发现的”出示可接受的证据。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2-402(a)
在某些情况下,信息可能是“特权”的,并且是不可发现的。关于多种类型的特权已经写了很多书。最普遍主张的是律师-委托人特权和工作产品原则。律师-委托人特权保护当事人与其律师之间的沟通。工作产品原则保护律师的心理印象和为诉讼做好准备的工作。如果您想援引这些特权,请确保您有坚实的基础,因为主张特权的一方有责任证明特权的存在。然而,大多数信息不会被授予特权。如果信息可以帮助您证明您的案件或帮助您针对针对您的诉讼进行辩护,则该信息是“相关的”。几乎所有信息都是相关的。
所有类型的信息都可以被发现,包括文档(例如合同、契约、照片)、电子存储的信息(例如电子邮件、文字处理文档、电子表格、会计账簿)、有形物品(例如穿着的鞋子和衣服)。滑倒案件、涉及车祸的汽车)和知情人士(例如事故的目击者)。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2-402(a)
补充回应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您会在诉讼的早期阶段发出证据开示并收到证据开示请求。因此,您可能不知道对手问题的所有答案,并且您可能没有回答请求所需的所有文件。你仍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应对手的发现请求。如果您后来收到的其他信息改变了您之前的答案,您必须“立即”“补充”您之前的答案。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规则 2-401(e) (巡回法庭); 马里兰州规则 3-421(d) (地方法院)
实际上,当事人通常会在证据开示截止日期之前补充其证据开示。这样,如果对方对新披露的信息有疑问,她就有时间针对新信息提问。对方不必要求你补充;您有持续这样做的义务。如果您不及时补充重要信息,法院可能会在稍后的审判中排除该信息,这意味着您将不被允许将其用作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