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离婚是无理由的离婚。马里兰州无条件离婚有两个“无过错”理由。
- 12个月的分居
- 双方同意
12个月的分居
这一理由要求这对夫妻在没有性亲密关系的情况下持续分居一年。任何一方都不需要证明或主张“过错”。您和您的配偶无需同意分居或离婚。
见法律:《马里兰州法典》家庭法律§7-101 Md. Code, Family Law § 7–103
双方同意
双方同意是无条件离婚的一个较新的“无过错”理由。
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以彼此同意为依据准予无条件离婚,无需等待期:
- 双方向法院提交经双方签署的解决以下方面所有问题的书面协议:
- 如果离婚协议规定了子女抚养费,则必须在协议中附上完整的子女抚养费指南表;
- 在马里兰州法规要求的离婚听证会之前,任何一方均未提出撤销离婚协议的请求; 以及
- 在审查离婚协议后,法院认为,与未成年或受抚养子女有关的任何协议条款都符合其子女最佳利益。
见法律:《马里兰州法典》家庭法律§7-103(a)(8) Md. Code, Family Law § 7–103(a)(8)
附加要求和注意事项
要由马里兰州的一名法官审理案件,则配偶一方必须符合某些居住要求。
在12个月分居无过错理由的无条件离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声称在分居期间两人共同居住或发生性关系来为自己辩护。除非另一方能够证明满足离婚理由,否则法院可以判决不予离婚。
见法律:《马里兰州法典》家庭法律第7部 Md. Code, Family Law Tit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