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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某人成为残疾人,无法再管理其人身和/或财务事务时,会发生什么?也许该人患有痴呆症,中风,或者因其它疾病或受伤而行动不便。该人的人身和/或财务事务必须安排得井然有序,以便尽可能长期照顾其人身和/或财务需要。
通常,这些问题将导致法庭代表残疾成年人启动监护程序。监护是一种法庭程序。当成年人不能作出个人决定,如医疗决定,或不能处理自己的财产时,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
什么是成年人监护权?
成年人监护是一种正式的法庭程序,用于指定某人(“监护人”)代表法庭管理残疾人的护理或财产。在下列情况下,有必要启动监护权程序:
- 医生、心理学家或执业临床社工确定残疾人通常因身体或精神残疾,不能就其医疗或财务事项做出负责任的决定;以及
- 除了监护权,没有其他选择,例如签署一般财务授权书或医疗保健授权书。
法庭将对证词和证据进行审查,以确定被监护人是否实际上是残疾人,如果是的话,将确定谁应该担任监护人。然后,法庭将发出适当的法庭命令,指定一人代表法庭担任残疾人的监护人。
在监护权问题上,法庭对残疾人行使管辖权,以保护因疾病或其他残疾而不能照顾自己的人。因此,法庭实际上是监护人。法庭指定的监护人是替法庭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人。在阅读监护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时,应牢记这一点。
查阅有关法律:《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与信托第 13 篇第 2 and 和第 3 卷
相关案例:Kircherer v. Kircherer, 285 Md.114 (上诉法庭 1979 年)
监护权类型
人身监护 – 人身监护人负责照顾残疾成人的个人和身体需要。这包括满足日常需要,如食物、衣服、住房、健康(如同意医护和医疗决定)和社交决定(如培养和维护家庭关系)。这也可以包括为残疾人安排服务和护理(如家庭保健助理)。人身监护人为残疾人辩护,并为他们的最大利益行事。法庭命令将具体陈述监护人的责任和权力。
财产监护人 – 财产监护人负责管理残疾人的财务,并作出符合残疾人最大利益的财务决定。财务决策的例子包括收取收入、申请福利、管理财产和支付账单。法庭命令将具体陈述监护人的责任和权力。
人身和财产监护人– 法庭可以指定一人管理残疾人的人身事务和财务事务。法庭还可以指定一人管理残疾人的人身事务,另一人管理残疾人的财务事务。
成年人什么时候需要监护人?
随着人口寿命延长,老年人可能会有一段时间,需要其他人就其医疗或财务事务作出决定。但在何时一个人再也不能在法律上做出这些决定呢?他或她在何时变成法律上“无能”?
关于这个问题的法律讨论是指一个人的“能力”而非“技能”。心智能力是最难确定的法律问题之一,因为在一个人疾病发展的过程中,很难确定在何时其能力受损,无法达到法律能力的标准。当然,仅诊断一种疾病本身并不足以证明一个人缺乏作出自己决定的法律能力。比如,一个人可能诊断有老年痴呆症,但仍然有足够的能力及时支付账单。
财产监护人:如果可以证明某人有权或可能有权获得需要妥善管理的财产或福利,并且由于身体或心智残疾或疾病(或在其他一些具体情况下)而无法有效管理该财产,法庭将确立对该人财产监护权。若一个人出现病症而不再能确保收支平衡、支付家庭账单或负责任地处理邮件时,则可以断定该人士需要财产监护人。届时,法庭可以指定一名监护人代表法庭管理残疾人的财产。但是,您仍然必须向法院证明,没有更小限制性的替代方案。
相关规定: 《马里兰州条例》第 10 篇第 300 章
人身监护人:当一个人缺乏足够的理解或能力作出或传达有关其负责任的决定,如医疗、食物、衣服或住所保障时,则该人士属于合法残疾人(或缺乏法律能力)。残疾可能是因为:
- 心智上无能力
- 疾病
- 习惯性醉酒
- 吸毒成瘾,
在以下两种主要情况下,将确立监护权是必要的:
- 如果被指称残疾人没有签署医疗保健授权书,而且某些医疗程序需要征得同意。
- 当一个家庭中不止一个人想要照顾被指称残疾人,而该家庭无法独自解决这一冲突时。
法庭如何决定该做什么?
法庭是最终判决机构,决定被指称残疾人是否无法律能力,就其看护或财务作出决定。但是,法庭须依据合格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据来确定其是否符合残疾标准。
为了证明残疾,两名医生或一名医生和一名心理学家或执业临床社工(LCSW-C)必须向法院提供经核实的证明,说明医疗或心理残疾诊断。这些证明必须完整填写,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将仅基于这些证明中所载的信息作出决定。
证明须采用马里兰州条例中规定的特定格式。以下表格可在马里兰法院网站下载。
相关规定:《马里兰州条例》第 10-202 条, Rule 10-301 条
请注意,如果被指称残疾人被外国政府拘留、监禁或失踪,则申请其财产监护权无需该等证明。
相关规定:《马里兰州条例》第 Md. Rule 10-301(d)条
考虑其它选择
在马里兰州,仅在没有限制性更少的替代方案的情况下,才能任命监护人。在法庭监护权程序中,法庭必须首先确定尚无限制性较小的替代方案,因此在提起监护权程序之前,您应首先考虑替代方案。了解更多有关监护权备选方案信息。
查阅有关法律:《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与信托第 § 1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