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有时,当您向法院提交动议或对动议的回应时,您可能会对法院不知道的信息作出陈述。您所陈述的信息可能从未包含在提交给法院的任何文件中,也从未在法院面前提及过。在这些情况下,马里兰州法律规定,您必须随动议或回应一起提交一份称为“宣誓书”的文件。
宣誓书是一份特殊文件,用于保证您所作的陈述属实。宣誓书必须由您签署,并在作伪证会处罚的情况下宣誓(或确认)您所说的内容属实。例如:“我根据个人了解,在作伪证会处罚的情况下,郑重确认上述文件的内容属实。”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2-311
认证文件
有时您可能需要在动议或答复中附上文件(例如信件、学校或医疗记录),以向法庭表明您所说的是真实的。附上这些文件时,您需要在宣誓书中说明所附文件是真实的,并且未进行任何更改。如果您能提供文件的认证副本提交给法庭,这将很有帮助。
学校或医疗记录
对于学校或医疗记录,您可以要求学校或医院的档案管理员认证您的记录。通常,认证需要支付少量费用。通常,该机构的官方记录员会在文件上盖章,以表明该文件是原件的真实完整副本。
注意:有时可能需要长达 2 周的时间才能获得认证副本,因此,务必检查提交动议或答复的截止日期,并留出足够的时间获取认证记录。
信件
如果您打算使用信件来支持您的案件,最好能找到原件。经过认证后,信件的回执将更适合您的情况。您仍然可以使用副本,但如果您这样做,请确保您在宣誓书中声明副本与原件完全相同,并且没有以任何方式进行更改。您还应该在宣誓书中解释为什么您没有经过认证的文件副本或原件,并解释您如何尝试获取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