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编写或发送短信
在马里兰州,个人不得在道路通行部分驾驶机动车时使用短信设备编写、发送或阅读短信或电子信息。“短信设备”是指通过短信服务、无线电话服务或电子通信网络发送短信或电子信息的手持设备。
该禁令不适用于使用全球定位系统 (GPS) 或使用短信设备联系 9-1-1 系统。
开车时非法发短信是主要违法行为,这意味着即使司机没有犯下任何其他违法行为,警察也可以拦下司机并执法。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规,运输法 § 21–1124.1
手持电话的使用
关于驾驶时使用无线电话的具体规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驾驶员的年龄。
18岁以下的司机
18 岁以下的司机在开车时不得使用“无线通信设备”(用于访问电话服务的手持或免提设备),除非拨打 9-1-1。这样做属于主要违法行为,这意味着即使司机没有犯下任何其他违法行为,警察也可以执行此法律。机动车管理局可以吊销学习者许可证或临时驾驶执照长达 90 天。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规,交通 § 21-1124
成年驾驶员:一般规则
当车辆行驶时,成年驾驶员不得用手使用手持电话,除非开始或结束通话,或打开或关闭电话。
成年驾驶员:紧急情况下使用
成年司机可以使用手持电话进行“紧急使用”,包括拨打 9-1-1、医院、救护车、消防部门、执法机构或急救小组。
成年驾驶员:其他限制
除“紧急情况”外,下列司机不得使用手持电话:
- 载有乘客的行驶中的 H 级(学校)车辆的驾驶员
- 持有学习者许可证或临时驾驶执照的成年人
该法规不适用于某些执法和应急人员,或使用“一键通”技术的某些商业运营商。
非法使用手持电话是主要违法行为,这意味着即使司机没有犯下任何其他违法行为,警察也可以执行此法律。根据此法律被定罪的人必须支付以下处罚:
- 首次违法:最高罚款 75 美元
- 第二次违法:最高罚款 125 美元
- 第三次及以上违法行为:最高罚款 175 美元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规,交通 § 21-1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