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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通知
在几乎所有情况下,房东或房客都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租约,即使是按月口头租约。通常,租约会指定所需的通知。下面列出的通知期限是法律要求的最低期限,房客不得放弃获得规定的最低期限的权利。但是,房东或房客,或双方,可以同意给出比法律要求更长的通知期限,但书面租约不得要求房客给出的通知期限长于房东给出的通知期限。
注意:送达日不计入通知时间。如果通知是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的,则应尽早寄出,以便及时送达;法院通常推定邮寄 3 天后送达。
根据州法律规定,房东向房客发出终止租赁的通知期限如下:
- 房东与租户之间有一份书面租约,租期超过一周(或按月租期):60 天
- 每年定期签订的房东与房客协议(包括每年签订的烟草农场租赁协议):90 天
- 所有其他农场租赁的房东-租户协议,期限为每年:180 天
- 房东与租户之间有一份书面租约,租期为每周:7 天
- 房东与租户之间没有签订定期租约,租期为每周:21 天
如果房东有资格向法院寻求帮助以驱逐不遵守离开通知的房客(即“拖延”房客),则上述通知期限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期限。房客不得放弃获得规定的最低期限的权利。请注意,您所在的城市和/或县可能会规定不同的时间段。这些必需的通知期限也可能有例外。例如,对于收到取消抵押品赎回权意向通知的某些房东,可能适用较短的通知期限。
注意:巴尔的摩市有不同的通知要求。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巴尔的摩市租赁和住房法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8-208
阅读法律: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8-208(d)(5), 8-501, 8-402
如果租赁期限少于七年的房产的改良由于火灾或不可避免的事故而变得无法居住,则租赁终止,并且所有租金责任从火灾或不可避免的事故发生之日起终止。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8-112
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无需向租客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只要房东能够“通过有能力的证词”证明租客发出了口头通知
- 一年一续租,租户在年底前至少提前 90 天向房东或其代表发出口头终止通知(在所有农场租赁中,租户的通知必须提前 180 天),或者
-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租客必须在租约结束前至少 30 天向房东或其代表发出口头终止通知。
送达日不计入通知时间。通知应始终提前发出,因为晚一天就会导致通知无效。通知可以亲自送达,也可以提前邮寄,以便及时送达。法院通常假定邮寄三天后送达。
房东可以在租赁期间的任何时间发出书面的 30 天违约通知,说明所谓的违约原因。在巴尔的摩市,房东必须在房东希望租户离开的那个星期或月份结束之前发出通知。在巴尔的摩市以外,房东可以立即发出书面的 30 天违约通知。租户当然可以对通知提出异议。
因火灾或不可避免的事故终止租约
如果租赁期限为 7 年或更短的房屋因火灾或不可避免的事故而无法居住,则租赁终止,承租人不再承担支付租金的责任。(如果承租人的过失或疏忽导致或促成了火灾或其他破坏原因,则承租人可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租赁条款要求承租人在租赁期结束时归还完好无损的租赁房屋,但并不要求承租人建造新建筑物或支付被毁坏的建筑物的费用,除非承租人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了建筑物的毁坏。
阅读法律: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8-112 & 8-113
租户终止租赁
如果租户有 附有终止条款的书面租约,租客必须按照租约规定发出搬离意向通知。书面租约不得要求租客给出的通知期限长于房东给出的通知期限。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8-501
在一个 一定期限的租赁 普通法规定,租约到期后无需通知即可终止租约。参见 史密斯诉普里切特,168 Md.347,178 A.113,115(1935年)。请务必检查房产所在城市或县的房地产法,因为当地法律可能要求租户通知房东。另外请记住,书面租赁协议仍可能包含通知条款。
In 定期租赁,例如按月或按周,如果没有书面租约,也没有关于租客向房东通知的当地法律,普通法要求必须发出通知,并且通知期限必须等于租赁期,例如 1 周或 1 个月参见 海德诉蒙哥马利县,160 Md.App. 482,864 A.2d 279(2004).
家庭暴力/性侵犯受害者终止租约的通知
如果租户是家庭暴力或性侵犯的受害者,则其可以终止其在住宅租赁下的未来责任:
- 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并且拥有保护令,或者是性侵犯的受害者并且拥有保护令或和平令;并且
- 在终止租约之前,以亲自递交或一等邮件的方式向房东提供 30 天的书面通知,并附上一份法院命令的副本。
租客必须在发出通知后支付30天的租金。
终止租户在住宅租约下的未来责任不会终止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影响作为以下诉讼被告的租户的未来责任:
- 为受害租户或受害合法占有人的利益而发布的保护令;或
- 为受害租户或受害合法居住者的利益而发布的治安令,其基本行为是性侵犯。
阅读法律: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8-5A-02, 8-5A-03, 8-5A-04
患有某些疾病的租户的责任限制
如果租户因医疗状况而在租赁期结束前搬离租赁房屋,则自搬离租赁房屋之日起,其无需支付超过 2 个月的租金(第 8-212.2(b)和(c)条)。
为了符合责任限制的条件,承租人必须在搬离租赁场所之前向出租人提供:
- 由医生出具的关于个人的书面证明,该个人是租约中的指定当事人或根据租约条款获得授权的居住者,其内容大致如下(第 8-212.2(c)(1) 条):
- “我,(医生姓名),特此证明,我的患者,(患者姓名),不再能够居住在其租赁场所,(租赁场所地址),因为患者的医疗状况:(1)严重限制患者在租赁场所内或进出租赁场所的身体活动;或(2)需要患者搬至家中、设施或机构,以获得比租赁场所所能提供的更高水平的护理。
我进一步证明,患者的病情预计会持续到患者租约终止日期之后,患者声明的终止日期是(租约终止日期)。”
- “我,(医生姓名),特此证明,我的患者,(患者姓名),不再能够居住在其租赁场所,(租赁场所地址),因为患者的医疗状况:(1)严重限制患者在租赁场所内或进出租赁场所的身体活动;或(2)需要患者搬至家中、设施或机构,以获得比租赁场所所能提供的更高水平的护理。
- 终止租约的书面通知,其中说明承租人何时搬离租赁房屋。
注意:本责任限制法不适用于住宅租赁中的租户,该租赁包含违约金条款或提前终止条款,要求提前 1 个月或更短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搬离,并且规定租户在搬离租赁房屋之日后承担的租金不得超过 2 个月的租金(第 8-212.2(a)节)。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8-212.2
房东终止租约 - 违反租约
房东可以在租赁期间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发出 30 天违约和终止租赁意向通知,说明涉嫌违反租赁协议的行为。房东可以在发现违约行为后立即发出此书面 30 天违约通知。注意:巴尔的摩市的这项规定略有不同。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8-402.1
房东或租客死亡
一般规则是,在没有相反的租赁条款的情况下,承租人或房东的死亡不会终止租赁,也不会终止租赁项下的责任。因此,在房东去世后,承租人继续与房东的继任者保持相同的关系。
阅读法律:14 马里兰法律百科全书 § 54
如果承租人死亡,承租人的遗产将承担租金。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8-328
当租客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或近亲属时,房东可以提起即时驱逐诉讼以终止租约。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8-405
修改租约
租约是建立房东与房客关系的合同。租约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未经另一方同意和批准,一方不得修改租约条款。此外,修改合同的协议必须“有对价支持”(有价之物)。
因此,在租赁期限内,房东不得更改租赁条款(例如,增加租金,或要求房客支付水费或其他公用事业费用),除非房客同意并获得他们原本无权获得的某些东西。
如果房东希望增加租金或更改租约的其他条件,房东必须等到现有租约结束,并协商一份包含新条件的新租约。根据马里兰州法律,房东必须在增加租金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房客。通知可以通过一等邮件发送,如果房客同意以电子方式递送,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子房客门户发送。如果以电子方式递送通知,房东必须有通知已发送的证明。租金上涨通知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发送。提供通知的时间范围因租期而异。对于超过 1 个月的租期,房东必须至少提前 90 天通知。
请注意,当地法律可能会有额外的通知要求。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