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兰州关于学校纪律程序和政策的法律适用于所有学生,包括残障学生。开除纪律是应对学生不当行为的最后手段。但有时学校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开除。州纪律条例为所有公立学校学生提供特定的正当程序保护,例如:通知、学生陈述自己观点的机会、上诉权以及开除期间获得教育服务的权利。残障学生也适用特殊规则。本文重点介绍地方学校系统 (LSS) 在将残障学生开除出课堂时必须遵循的程序(例如停学或开除)。
阅读法规:《马里兰州法规》, 13A.08.01.11, 13A.08.03.(残疾学生纪律)
本页主题:
- 什么是个性化教育计划(IEP)?
- 什么是移除?
- 什么构成了位置的改变?
- 开除残疾学生,停课 10 天或更短时间
- 开除残疾学生超过 10 个教学日
- 表现确定
- 尚未符合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资格的学生
- 临时替代教育环境
- 上诉权
什么是个性化教育计划(IEP)?
特殊教育的目标是在限制最少的环境中提供适当的教育,以满足学生的需求。这一目标通常被称为“包容”。包容意味着学生在学术环境中与没有残疾的同龄人在一起,并且学生在普通教育课堂中获得他们需要的任何特殊服务。个性化教育计划 (IEP) 是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书面描述。
学生定期接受教育指导的课堂环境是学生的“安置”。残疾学生的教育环境由 IEP 团队决定。IEP 团队是负责识别和评估残疾学生的一群人。IEP 团队负责为残疾学生制定、审查或修订 IEP。
阅读规定: 马里兰州法规 13A.05.01.03
什么是移除?
开除是指由于纪律原因将学生暂时排除在正常学校环境之外。这可能涉及将学生从课堂、特定学校活动中开除,甚至从校园中开除。开除通常用作一种纪律措施,用于处理扰乱学习环境或违反学校规则的行为。
什么情况下移除会构成安置变更?
连续停课超过 10 个上课日即为安置变更。连续停课累计超过 10 个上课日也可能构成安置变更。要确定连续停课是否被视为安置变更,IEP 团队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 每次移除的长度,
- 学生被开除的总时间;以及
- 搬迁彼此之间的接近程度。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法规,13A.08.03.05
开除残疾学生,停课 10 天或更短时间
残疾学生最多可停课 10 个上课日,停课政策和程序与普通教育学生相同。这 10 个上课日可以是连续的(停课 10 天或更少),也可以是累计的(整个学年中一系列较短的停课,总计不超过 10 天)。停课期间,残疾学生无权享受特殊教育服务;但是,LSS 必须提供停课期间向普通教育学生提供的任何服务。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法规,13A.08.03.03(A)
开除残疾学生超过 10 个教学日
被停课超过 10 个上课日的残疾学生有权获得额外保护。当残疾学生被停课超过 10 个上课日(连续或累计)时,学校工作人员应咨询该学生的至少一名老师,以确定提供哪些服务以使该学生能够:
- 普通课程的进步;以及
- 朝着实现学生 IEP 目标的方向前进。
残障学生可能有权获得额外的正当程序,即表现决定。如果学生的开除是因安置变更而导致的,则需要执行这一额外的程序步骤。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法规,13A.08.03.03(B)
表现确定
如果学生被开除是因安置发生变化,则 IEP 团队必须开会进行表现确定审查。此会议必须在学生收到纪律处分之日起 10 个上课日内举行。在会议上,IEP 团队必须确定:
- 学生的行为是否是学生残疾的表现;以及
- 搬迁期间提供的服务,以确保提供免费、适当的公共教育 (FAPE)。
当导致纪律处分的行为符合以下一项或两项条件时,IEP 团队必须认定学生的行为是其残疾的表现:
- 该行为是由学生的残疾引起的,或者与学生的残疾有直接和实质性的关系;或者
- 该行为是 LSS 未能实施学生的 IEP 的直接结果。
如果 IEP 团队确定该行为是学生残疾的表现,则必须将学生送回原处,除非家长和 LSS 另有约定。如果尚未这样做,IEP 团队还应进行功能性行为评估 (FBA) 并实施行为干预计划 (BIP)。如果学生确实有行为干预计划,IEP 团队应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审查和修改。
此外,如果 IEP 团队确定该行为是由于未能实施学生的 IEP 造成的,则必须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如果 IEP 团队确定该行为不是学生残疾的表现,则该学生可能会受到与非残疾学生相同的处罚。但是,尽管环境不同,IEP 团队仍必须确定为学生提供 FAPE 所需的服务。IEP 团队还必须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功能性行为评估和行为干预服务,以防止不当行为再次发生。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法规,13A.08.03.08
尚未符合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资格的学生
如果 LSS 在学生做出导致纪律处分的行为之前知道该学生是残疾学生,则该学生即使尚未被认定为残疾学生,也可以主张马里兰州法规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保护。如果出现以下情况,LSS 即被视为知情:
- 学生家长以书面形式向 LSS 的监督或行政人员或学生的老师表达了对学生需要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担忧;
- 父母已要求进行评估;或
- 该学生的老师或 LSS 的其他人员直接向特殊教育主任或其他 LSS 监督人员表达了对该学生所表现出的行为模式的具体担忧,这与儿童寻找程序一致。
之前未被认定为有资格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的学生的家长可以要求进行评估,并且必须在停学或开除期间加快评估速度。
阅读法规:《马里兰州法规》, 13A.08.03.10, 13A.05.01.04A(1)
临时替代教育环境
在有限的情况下,LSS 可以将残障学生转至临时替代教育环境 (IAES)。如果学生在学校、校园或学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LSS 可以将学生转至 IAES,最长可达 45 个教学日:
- 携带或持有武器;
- 明知而持有或使用非法药物;
- 销售或招揽销售管制物质;或
- 对他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
IEP 团队将确定 IAES,它必须使学生能够:
- 一般课程的进步;
- 接受学生 IEP 中包含的服务和修改;
- 满足学生 IEP 的目标;并且
- 接受专门针对该行为的服务和修改,以防止其再次发生。
如果 LSS 认为学生的行为可能导致学生或他人受到伤害,则 LSS 可以通过行政听证办公室申请正当程序听证会,以寻求将学生调至 IAES。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法规,13A.08.03.06
上诉权
如果家长和/或学生对学生的行为是否导致违纪提出异议,学生有权对停学或开除处分提出上诉。停学或开除处分的上诉权利受州法规和当地学校董事会政策的约束。长期停学和开除处分可向当地学校董事会提出上诉。短期和长期停学处分可根据当地学校董事会政策提出上诉。
州法规还规定了残障学生的特定上诉权利。如果学生家长不同意 LSS 的以下规定,可以提起正当程序投诉:
- 纪律处分;
- 确定学生的行为是否是学生残疾的表现;或
- 临时的替代教育环境。
根据纪律条例提出的正当程序投诉将以快速方式处理。学生将继续留在 IAES,直到行政法官发布决定或安置期限到期(以先发生者为准)。LSS 和家长也可以商定不同的处理方案。
阅读法规:《马里兰州法规》, 13A.08.03.09, 13A.08.01.11(C)(4)(f)-(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