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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使用社交媒体证据的步骤
成功地使用对方的社交媒体(如 Facebook 个人资料或帖子)作为审判中的证据有两个步骤。
- 步骤 1 - 您必须说服法官考虑证据。要做到这一点,您必须说服法官,一个合理的陪审员会相信您的证据是真实的。真实意味着证据就是您所声称的那样。例如,您可以证明对方确实发布了您打印出来的信息,而不是由有权访问其社交媒体帐户的人发布的。
- 第 2 步 - 您必须说服参与裁决您案件的人员(法官或陪审团),该证据很重要,并能证明您所说的内容。当法官允许证据(或“承认为证据”)时,该证据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说服法官或陪审团相信您要证明的事实。
承认社交媒体证据
没有固定的方法或数量来说服法官,让合理的陪审员发现您的证据就是您声称的那样。您可以提供直接证据(例如,目睹该人发布信息的证人的陈述)或间接证据(任何不基于证人所见事物的证据)。
以下是一些一般步骤和注意事项:
- 认证:您必须证明社交媒体内容是真实的。这意味着证据准确地表明了您所说的内容。这可能涉及从熟悉您试图承认的帐户或内容的人那里获得宣誓声明、宣誓书或证词。
- 相关性:您需要证明社交媒体内容与您的案件相关。证据必须与您的案件所涉及的问题有关,并且不具有偏见或误导性。
- 基金会:通过提供证词或其他证据来证明社交媒体证据与案件当事人或问题之间的联系,为社交媒体证据的采纳奠定基础。这可能包括证明社交媒体账户属于被作为证据提供陈述的个人。
与所有证据一样,您应确保社交媒体证据的采纳符合马里兰州证据规则,尤其是有关传闻和认证的规定。务必向对方提供适当的通知,告知您打算引入社交媒体证据。这让他们可以质疑其真实性、相关性或可采纳性。您还应准备好应对对方就社交媒体证据的采纳提出的任何异议。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规则,第五篇
证明证据如你所言的方法
您可以使用多种不同的方法来验证社交媒体证据。 其中一些是:
- 所谓作者的证词,证明他们创建了有问题的社交媒体资料和帖子;
- 证人证言,证实涉嫌作者创作了该内容或可能创作了该内容,因为该内容具有鲜明的特征。这些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 只有被指控的作者知道的信息;
- 所谓作者可能发布的文字或照片;
- 使用与涉嫌作者相关的昵称或网名;
- 使用所谓作者所说的另一种语言;
- 专家证词证实内容源自所谓作者的手机、电脑或其他设备;或
- 来自社交网站的任何可确认作者身份的信息。
其中一些方法可能不适用于您的情况,您无需使用任何特定方法来验证您的证据。您可以使用其他证明方法来说服法官您的证据是真实的。
建议:拍摄证据的照片或截图。将它们打印出来,以便向法官展示。准备好告诉法官您是如何以及何时拍摄照片或截图的,以及如何为法庭复印这些照片或截图。
法官可能会询问对方是否是自己创作了这些内容。对方可能会承认或否认自己创作了这些个人资料或帖子。他们还可能提供证据证明不是自己创作的。或者,他们可能会以证据是道听途说为由反对采纳这些证据。
当您试图让社交媒体证据被采纳以支持您的案件时,对方可能会试图采纳您不想采纳的社交媒体证据。他们可能会提交证据并声称您是作者。法官可能会询问您是否创建了对方提交的内容,或者是否有其他人可以访问您的社交媒体个人资料或密码。您可能需要出示证据证明那不是您本人所为。
如果对方声称您以外的人是所谓的作者,您可能想质疑证据的真实性。您可以询问对方如何以及何时获得证据,以及该人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证据是真实的。您也可以以传闻为由提出反对,或提供证据证明所谓的作者没有创作内容。
在考虑了您和另一方提供的所有证据后,法官将决定一个理性的陪审员是否会发现您的证据与您声称的一致。如果法官发现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证据是真实的,他们就会采纳该证据。
如果您的证据被采纳,对方仍可能在审判中质疑该证据。他们可能会辩称该证据不可靠、无关紧要或有其他解释。最终,法官或陪审团将在判决案件时决定是否依赖您的证据。
传闻
传闻证据是指由出庭作证的证人以外的人作出的庭外陈述,作为证据来证明证人所主张的事情。也就是说,证人试图通过说他们听到别人在法庭外说某事来证明某事是真实的。如果传闻证据是由对方当事人说的,法官应该承认该证据是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如果是其他人说的,你可能需要研究其他传闻证据例外情况,以便向法官解释你认为应该接受该证据的原因。
注意:在小额索赔案件(地方法院针对索赔金额低于 5,000.00 美元的案件)中,没有禁止传闻证据的规定。但是,您仍应确保证明证据确实与您所说的一致,以说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