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里兰州法律,您必须确保乘坐乘用车(如 A 类车辆)、卡车(如 E 类车辆)或多用途车辆(如 M 类车辆)的儿童安全。
0-7 岁: 任何 0-7 岁且身高不足 4 英尺 9 英寸的儿童都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如果儿童年龄不足 8 岁,但身高至少达到 4 英尺 9 英寸,则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或安全带。
8-15 岁: 任何 16 岁以下的儿童都必须坐在儿童安全座椅或安全带上。
“儿童安全座椅”是指制造商认证符合联邦标准的任何儿童约束装置,包括增高座椅。法律要求您按照儿童安全座椅的说明和车辆制造商的说明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规,运输法 § 22–412.2
该法律适用于所有州内和州外的车辆。
马里兰州卫生部建议婴儿和幼儿尽可能长时间使用后向式座椅。儿童应坐在后向式座椅上,直到达到座椅的最大重量或高度。典型的婴儿专用(提篮式)座椅可用于 22 磅以下的儿童 - 尽管一些新型婴儿专用座椅的重量限制为 30 - 35 磅。一旦儿童长大到不能再使用婴儿专用座椅,就应使用后向式可转换座椅。可转换座椅可用于后向式座椅,直至达到 30 - 45 磅的儿童。请务必查看汽车座椅使用说明书或标签,了解具体的重量和高度限制。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儿童安全座椅 (KISS) 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