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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聘请律师
人身伤害案件对于自行代理的诉讼当事人来说通常具有挑战性。考虑聘请律师代表您处理人身伤害案件。
可能适用许多不同的法律和专业领域 - 人身伤害案件有很多种,包括汽车过失、医疗事故和产品责任。每种人身伤害案件都需要不同的技能和专业知识才能成功。由于这些案件中的证据可能需要熟悉其他领域的知识,例如工程、物理或医学,因此对于没有接受过特殊培训的人来说,这些案件可能很难处理。在该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将制定案件“理论”,以指导律师为您辩护。律师可能会借鉴法律的几个领域以及基本的法律原则。
自我代理诉讼当事人的资源有限 - 与家庭法、房东/房客法和其他法律领域相比,协助自我诉讼当事人进行人身伤害诉讼的资源(包括组织)更加有限。
专家证人和证据 - 要想成功,您需要决定案件的哪些方面需要专家证人。这包括寻找、评估和支付专家证人的费用。此外,您还需要确定专家证人的问题。
药物发现 - 您很可能需要有关其他方(包括被告)的信息来陈述您的案件。取证是指一套特殊的法律规则和工具,可用于从案件的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和机构)获取信息。 了解有关发现的更多信息。
审判前和审判期间的和解 - 大多数此类案件都是在立案后但在法庭就案件的实质进行全面审理之前达成和解的。和解可能具有挑战性,尤其是当您与有法律代表的被告进行谈判时。除了在情感问题上为自己辩护的挑战之外,许多人身伤害案件还涉及一个论点,即被告的行为或疏忽导致一定程度的无行为能力。如果您自己处理案件,将很难提出这一论点。
人身伤害基础知识
每种类型的人身伤害案件都需要不同的技能和专业知识才能成功。人身伤害案件是侵权法的一部分。这里不可能总结与每种伤害相关的法律。但是,有一些核心概念可以帮助您了解必须证明的内容。
"人身伤害“意味着对你的身体或精神造成的伤害。
"侵权“ 是指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法行为,受害人可以从实施不法行为的人处获得金钱补偿。侵权行为可能由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
"疏忽“是一个复杂的法律概念。从最基本的层面上讲,过失通常意味着一个人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伤害他人。这可能包括被告没有做被告应该做的事情。要在马里兰州提出过失索赔,原告必须证明:
- 被告有义务保护原告,
- 被告违反了该义务,
- 原告实际上受伤或受伤,并且
- 被告的行为是导致原告受到伤害的直接原因。
换句话说,受害人必须证明被告违反了对原告应尽的注意义务,从而对原告造成了伤害。
阅读案例: 舒尔茨诉美国银行, 413 Md. 15(上诉法院 2010 年)
“责任”或承担责任,是指你因决定执行某项行动或未能执行该行动而造成的损害,你应对此负责。不同的人身伤害案件可能存在不同类型的责任标准。
“损害赔偿”是如果您赢得人身伤害案件,您将因被告对您造成的伤害而获得的金钱数额。然而,通常很难知道您应该为造成的伤害获得多少经济补偿。根据您的具体事实和情况,您可以获得医疗费用、疼痛和折磨、精神困扰、工资损失等的补偿。
按时提交索赔
马里兰州法律规定了对错误伤害您的个人或公司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这 诉讼时效 意味着如果您在受伤(或发现受伤)后等待太久才提出索赔,您可能在法律上无法从伤害您的人那里收回任何钱。即使该人确实对您的伤害负有责任,情况也是如此。
弄清楚哪些诉讼时效适用于您的案件可能很困难。适用于大多数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为损害“发生”之日起 3 年(见下文),除非《法典》的其他条款规定了不同的时间段。请注意,马里兰州的其他法规可以为特定类型的事项提供其他时间段。例如,针对攻击、诽谤或中伤的诉讼必须在损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起。 了解更多有关诉讼时效的知识。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法院和司法程序 § 5-101; §5-105
即使您弄清楚了适用哪项法律,您也必须决定此期限何时开始。决定诉讼原因何时产生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解释,并且需要大量的案例法研究。考虑咨询律师以帮助您确定诉讼原因何时产生。通常(但并非总是)侵权诉讼原因在发生不法行为并导致伤害之日“产生”。
阅读案例: 利茨诉马里兰州环境保护部, 434 马里兰州 623 (2013); Booth Glass Co. 诉 Huntingfield Corp., 304 马里兰州 615 (1985).
防御
即使您能够证明您起诉的人错误地伤害了您,并且您在法定时限内提起诉讼,您的索赔仍可能会因某些法律辩护而被禁止或减轻。
其中一种辩护是“共同过失”。在马里兰州,如果您也存在疏忽行为,并且您自己的疏忽导致了您的受伤,那么您就不能合法地从疏忽伤害您的人那里获得赔偿。换句话说,如果您也因疏忽而对伤害负有责任,您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赔偿。
阅读案例: 科尔曼诉哥伦比亚足球协会, 432 马里兰州 679 (2013)
但是,共同过失辩护也有例外。例如,如果“(i) 被告有过失;(ii) 原告有过失;并且 (iii) 原告证明发生了新的或连续的事情,这为被告提供了新的机会(被告未能利用)来避免其原始过失造成的后果”,则可能适用最后明显机会原则。换句话说,受害方必须证明,在原告实施过失行为后,被告有最后明显的机会避免对原告造成伤害。
阅读案例: 伍尔德里奇诉普莱斯,184 Md. App. 451(特别上诉法院,2009 年)
人身伤害索赔的另一种可能的辩护是“风险承担”在马里兰州,如果一个人充分知晓并理解现有的危险,并且自愿将自己暴露于危险之中,那么该人就被认为已经承担了受伤的风险。 换句话说,如果对方能够证明你知道危险并且选择继续前进,那么你可能被禁止恢复。
阅读案例: 普尔诉科克利和威廉姆斯建筑公司, 423 马里兰州 91 (2011)
您的人身伤害索赔可能还有其他可能的辩护理由,具体取决于伤害您的人是谁以及伤害方式。需要进行非常彻底的研究才能确定您是否可以赢得人身伤害诉讼。
其他资源
如果你决定自己处理案件,或者你只是需要更多信息,你可以访问以下资源: 地方公法图书馆 这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请注意,没有正式的法庭表格可用于提出人身伤害索赔。
任何不清楚该怎么做的潜在原告都应该考虑 咨询律师。另外,请注意,法院书记员不能提供法律建议。书记员不会审查投诉。书记员接受投诉并不意味着投诉符合法律的所有要求。 了解如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