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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明智的决定
有能力的成年人有权对自己的医疗保健做出所有决定。
您有权做出明智的决定。这意味着您有权知道您的诊断结果、预后以及任何特定疗程的风险和益处。
您可以就提供、停止或撤销任何特定医疗或任何疗程做出所有决定。这意味着您有权选择接受与医生建议不同的医疗,或拒绝治疗,即使医生说不接受治疗您会病情加重或死亡。拒绝医疗的决定与自杀不同,即使该决定的结果将是或可能是死亡。选择撤销治疗的权利包括移除喂食管或呼吸机等决定。
阅读案例: 斯托弗诉里德, 413 Md. 491(上诉法院,2010 年)
阅读法规: 马里兰州卫生法典第 5-616 条
“有能力的个人”是指成年人(至少 18 岁或具有同意能力的未成年人(见下文)),且未被判定为无法做出明智决定。
这意味着个人:
- 能够理解所提议的治疗或疗程的性质、程度或可能的后果
- 能对治疗或治疗过程的负担、风险和益处做出合理评估
- 能够传达决定。传达决定的能力比说话的能力更广泛。例如,能够书写或只能对问题表示“是”或“否”的人能够传达决定。
阅读法规: 马里兰州卫生法典第 5-601 条
决策标准 来自马里兰州法院
医疗决定 来自马里兰州法院
未成年人的能力
如果未成年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其具有与成年人相同的同意医疗或牙科治疗的能力:
- 已婚;
- 有一个孩子;或
- 与父母或监护人分开居住并自食其力(无论收入来源如何)。
无论未成年人是否住在家里,他们都有与成年人相同的能力同意以下医疗或建议:
- 吸毒
- 酗酒
- 性病
- 怀孕
- 避孕(除绝育外)
- 治疗伤害或收集涉嫌强奸或性犯罪的证据
- 进入拘留中心时/之后的初步医疗筛查和检查
- 预防艾滋病毒的治疗
紧急程度 - 如果主治医生判断,延迟治疗以征求他人同意会对未成年人的生命或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则未成年人具有与成年人相同的同意医疗治疗的能力。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卫生法典第 20-102 条
未经同意的治疗
医疗治疗需要事先征得同意,除非:
- 该医疗属于“紧急医疗性质”,
- 没有人能够立即获得授权给予同意,并且
- 主治医生确定:
- 患者面临死亡或立即严重伤害的巨大风险,并且
- 在合理的医学确定性下,延迟治疗以获得同意会对患者的生命或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阅读法规: 马里兰州卫生法典第 5-607 条
这意味着,除非存在这些情况,否则如果患者能够做出决定,则患者是唯一可以同意(或拒绝同意)接受医疗护理的人。如果患者无法做出决定,马里兰州法律规定,决定应根据患者的书面或口头生前遗嘱、由患者选择的代理人或“代理人”(通常是家庭成员)做出。如果没有其他方式做出决定,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来做出决定。
可以作为紧急治疗提供的治疗仅限于消除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治疗。
代理决策者
如果没有 预先指示 在已指定代理人的情况下,法律定义的“代理决策者”可以根据法律赋予代理人的职责作出决策。
代孕妈妈必须遵从患者的意愿。如果患者的意愿不明或不明确,那么代孕妈妈必须根据患者的最佳利益做出决定。
在确定患者的意愿时,代理人应考虑:
- 目前的诊断和预后,无论是否接受治疗
- 患者对提供、拒绝或撤销特定治疗或类似治疗所表达的偏好
- 患者相关的宗教和道德信仰以及个人价值观
- 患者对所讨论的治疗和一般医疗治疗的行为、态度和过去的行为
- 患者对为另一个人提供、停止或撤销类似治疗的反应
- 患者表示担心如果提供、停止或撤销治疗会对家人或亲密朋友产生影响
该决定不得基于任何先前存在的长期精神或身体残疾或患者的经济劣势。
代理决策者必须尽可能地告知患者拟议的治疗方法,并告知有人有权做出该决定。
代理人不得授权绝育或治疗精神疾病。
谁可以成为代理决策者? 代理决策者可以按优先顺序排列:
- 法院指定的监护人
- 该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见 马里兰州卫生法典第 6-101 条)
- 该人的成年子女
- 该人的父母
- 患者的成年兄弟姐妹
- 朋友或其他亲戚
- 有能力,并且
- 向主治医生提交一份宣誓书,说明该人是患者的亲属或亲密朋友,并提供具体事实和情况,表明他们经常接触,足以熟悉患者的活动、健康状况和个人信仰
注意:仅当下一更高等级的所有个人都无法参与时,才会咨询某一等级的个人来做出决定。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则某些人不能成为代理决策者:
- 该人是保护令的对象,或
- 该人是患者的配偶,并且
- 个人和患者已签署分居协议或
- 个人或患者已提出离婚申请。
阅读法规: 马里兰州卫生法典第 5-605 条
监护权的替代方案:代理决策 来自马里兰州法院
法院指定的监护人
如果法院指定人身监护人,则受法律和法院命令的具体条款的约束。
监护人必须遵守法院监护令中的具体条款,其中可能包括决定以下事项的权力:
- 医疗或其他专业护理、咨询、治疗或服务,包括入住医院或疗养院(或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另一个机构)
- 拒绝医疗护理或治疗
- 停止医疗护理或治疗。
当医疗程序涉及或可能涉及患者生命的重大风险时,法院必须明确授权监护人做出决定。
分歧
如果患者做出了决定,则任何人都无权推翻该决定,除非他们向法院申请监护权,法院裁定患者无权做出这些决定,并指定监护人为患者做出医疗决定。
如果患者先前在生前遗嘱、书面或口头的预先指示或向预先指示中指定的代理人的医疗保健指示中表达了该决定,则除非法院指定监护人,否则任何人都不能推翻该决定。
如果该决定是由《马里兰州医疗保健决定法》下的“代理人”做出的,则除非法院指定监护人,否则任何人都不能推翻该决定。
如果两个(或多个)具有同等决策权的代理人意见不一致,且患者在医院或相关机构,主治医生或有资格担任代理人的人必须将案件提交医院或疗养院的“患者护理咨询委员会”,并可根据委员会的建议采取行动。只有法院指定的监护人或法院命令才能推翻该决定。
- 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认为,暂停或撤销维持生命程序的决定不符合普遍接受的患者护理标准,则可以向医疗保健机构的患者护理咨询委员会请愿,寻求建议,或者
-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该决定作出裁决。
- 符合“代孕”资格的配偶、同居伴侣、父母、成年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或其他朋友或亲戚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该决定作出裁决。
阅读法规: 马里兰州卫生法典第 5-605 条; §5-612
关于上海赛睿克及 SCIREQ 来自马里兰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