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解释从抵押贷款违约到出售和驱逐的取消抵押品赎回权过程。
本文介绍了止赎案件从头到尾的步骤和时间表。
1. 抵押贷款违约
- 默认 = 抵押贷款到期日已过 1 天
- 贷方发送 取消抵押品赎回权意向通知 (通常在违约后 45 天发送)和损失减轻申请
2. 法院提起的止赎诉讼
- 贷款人律师事务所文件 立案命令.
- 可以在发出止赎意向通知后的 45 天内随时提交申请(默认情况下为 90 天)
- 可以在发出止赎意向通知后的 45 天内随时提交申请(默认情况下为 90 天)
- 下一步 – 取决于贷款人是否提交 初步损失减轻宣誓书 or 最终损失减轻宣誓书
- 如果初步 –
- 贷款人必须在提交立案令后等待 28 天,才能提交最终的损失减轻宣誓书
- 贷款人必须在出售前至少 30 天提交最终损失减轻宣誓书
- 当贷款人发送最终损失减轻宣誓书时,他们还必须发送 调解申请表
3. 止赎调解(可选步骤)
-
房主必须提交 调解请求 并在以下 50 天内支付 25 美元:
- 如果最终损失减轻宣誓书同时送达,则命令将案件提交至
- 收到立案令后提交的最终损失减轻宣誓书
- 无论哪种情况 – 自最终损失减轻宣誓书之日起 25 天
- 如果房主不要求调解,则可以进行以下销售:
- 如果房主已提交最终损失减轻宣誓书,则在房主收到立案令后 45 天内;或者
- 如果在提交立案令之后提交最终损失减轻宣誓书,则在提交该宣誓书后 30 天内
- 收到调解请求后的 5 天内,巡回法院将把请求转发给行政听证办公室 (OAH)
- OAH 将 安排调解 收到请求后 60 天内。如果各方同意,OAH 可以因正当理由将时间延长至 30 天或更长。
- OAH 将向房主发送调度通知
- OAH 还将提供在调解前需要向 OAH 和贷方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文件说明。这些文件应在调解预定日期前 20 天内提供。
- OAH 在调解后 7 天内向法院提交报告
- 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贷款人将安排将该房屋进行止赎出售。
- 贷款人可以在调解结束后 15 天内安排出售
4. 止赎拍卖
- 房主可以提交 中止或驳回动议 下 马里兰州规则 14-211 他们是否能提出有效的辩护理由,说明贷款人为何无权取消他们的房屋赎回权。
- 中止动议必须在调解结束后 15 天内提出。如果没有进行调解,则必须在 OAH 向法院提交报告后 15 天内提出动议。如果一方未能出席调解,则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
- 如果房主尚未收到贷方在出售日期前至少 37 天收到的有关已完成的损失减轻申请的最终裁定,房主可能会申请暂缓执行。
- 当贷款人安排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出售时,他们必须向房主发出通知。
- 必须在预定销售日期前 10 天至 30 天内发出通知
- 房主有权通过支付所有逾期款项、罚款和费用来弥补违约,并在止赎出售发生前的 1 个工作日内随时恢复贷款。
- 在销售推迟或取消后的 14 天内,贷款人的律师事务所应向借款人和/或房主发送销售推迟或取消的通知。通知应通过预付邮资的一级邮件发送。
- 一旦发生止赎出售,贷款人必须提交 销售报告 巡回法院
- 报告必须在销售后 30 天内提交
- 法院书记员发出 通知出售将得到批准 自书记员通知之日起 30 天内
- 如果房主希望申请 销售例外,必须在书记员通知后 30 天内向法院提交
- 巡回法院 批准出售 例外情况已过或例外情况被驳回
- 在止赎销售发生并且止赎销售的购买者完成结算后,法院指定的审计师将向法院提交审计报告。
- 房主和任何后继留置权人均有权获得审计报告的副本。
- 审计报告将显示不足或盈余。
- 如果审计报告显示出缺陷,那么贷款人可以提出缺陷判决动议。
- 如果审计报告显示有盈余,那么法院审计员将向法院建议如何分配收益。
5. 驱逐
- 止赎房屋的购买者提交 请求作出判决,授予占有权
- 法院必须发出命令,授予占有
- 判决作出后,买方必须在执行占有令之前发出驱逐通知
- 驱逐通知送达后,购买者必须提交占有令申请
- 治安官随后执行令状,驱逐前房主
阅读法律和规则: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7-105.1; 马里兰州规则 2-647(判决占有的执行); 14-102(判决授予占有); 14-207(诉状); & 14-305(售后程序); 科马 09.03.12
止赎程序 来自马里兰州法院
来源
由 John E. Driscoll, III 先生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