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一家非营利组织,正在考虑申请 501(c)(3) 免税资格,但又担心成本和文书工作,或者您尚未申请(例如,您尚未向州政府申请成为公司或您尚未设立董事会),那么财政赞助可能是您的组织的另一种选择。
本页主题:
什么是财政赞助?
当 501(c)(3) 免税组织(“财政赞助商”)允许其他组织使用其 501(c)(3) 身份时,即存在财政赞助关系。这种关系由财政赞助商和贵组织签署的书面协议控制。书面协议应列明财政赞助商和贵组织之间的关系,包括与责任、资金、财务、责任等相关的条款。一般而言,贵组织可以像使用自己的免税身份一样使用赞助商的免税身份。但是,收到的所有捐款必须符合财政赞助商的免税目的,并符合 501(c)(3) 免税要求。
赞助关系是什么样的?
赞助有两种类型:综合财政赞助和预先批准的赠款关系财政赞助。
- 综合财政资助(内部计划模式) - 这是最常见的财政赞助。当您的组织进入这种关系时,它将成为赞助商的内部计划。您的组织是赞助商的一部分,而不是其自己的独立法人实体。赞助商负责行政任务,并可能要求您将控制权移交给赞助商的董事会。赞助商可能会要求对处理行政任务进行补偿。这通常是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捐款来获得的。
- 预先批准的赠款关系财政赞助(受赠人模式) - 根据这种关系,您的组织是“受赠人”。财政赞助商设立一个限制性基金,用于接收和保管您组织的所有捐款。然后财政赞助商从该限制性基金中向您的组织(受赠人)提供赠款。
在建立财政赞助关系之前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赞助商为您的组织所做的大部分工作由个人赞助商决定。赞助商与您的组织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没有定义,并且可能因赞助商而异。
在建立财政赞助关系之前,您的组织可能希望向赞助商询问其条款。您可能需要查看组织和赞助商之间的标准协议,以了解您可能放弃哪些权利以及您可能继续承担哪些责任。考虑以下利弊:
综合财政资助(内部计划模式)
优点:
- 您的组织不需要单独申请免税,从而节省您的组织的金钱和时间。
- 您的组织对于维护或满足某些联邦或州备案要求负有最低限度的责任。
- 发起人负责贵组织的行政任务。
- 赞助商不会向您收取这些服务的“自付费用”,但会从捐款或筹集的资金中抽取 5-15% 的折扣。
- 根据赞助商的不同,他们可能会对您的组织所做的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缺点:
- 您的组织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而是赞助商的一部分。
- 您可能需要将组织的控制权和监督权交给财政赞助商的董事会,但可能被允许继续进行日常运营。
- 您的组织在赞助关系期间筹集的任何资金在法律上都属于财政赞助商。
- 发起人对于所筹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拥有最终决定权。
- 赞助商有自己的免税使命宣言,并且只能接受符合或属于该宣言的组织。
预先批准的赠款关系财政赞助(受赠人模式)
优点:
- 您可以保留控制权,而不必将其交给发起人的董事会。
- 您的组织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与赞助商无关。
缺点:
- 一些法律专家担心,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国税局不会为捐赠者提供减税。
- 您的组织必须向赞助商提交报告,详细说明赠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 您的组织对维护或满足某些联邦或州的备案要求负有全部责任。
- 赞助商有自己的免税使命宣言,并且只能接受符合或属于该宣言的组织。
- 您的组织对正在进行的工作承担法律责任。
马里兰州的财政赞助商
以下是三家赞助商,在撰写本文时,它们与马里兰州的许多其他组织合作。每家赞助商都拥有自己的 501(c)(3) 免税资格,并赞助了许多符合其使命宣言的不同组织。这不是一份详尽的清单,您可能希望联系那些符合您组织的目的或使命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