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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
当一个人采取某些行动时,就被认为藐视法庭。这些行为是对法院作为司法行政者能力的侵犯。不遵守法院命令的人被称为藐视法庭者。
藐视法庭的常见例子包括:
- 无视法院命令采取或不采取行动。
-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干扰或伤害当事人或其证人。
- 妨碍、阻碍法院依法履行职责。
法院的藐视法庭权是法院要求人们做或不做某事的一种方式。马里兰州法院通常要求严格遵守法院命令并遵守程序规则。
本文将重点讨论案件当事人如何提起 藐视法庭请愿书。本请愿书通知法院某方未遵守法院命令,并请求法院使用藐视法庭权力强制该人遵守法院命令。
直接或建设性蔑视
蔑视有两种类型:直接的蔑视和建设性的蔑视。
直接蔑视
直接藐视法庭行为通常在法庭上发生,法官在场。直接藐视法庭的一个例子是,一方故意无正当理由缺席预定的法庭听证会。
建设性蔑视
推定藐视法庭行为发生在法庭之外,法官本人也不知情。推定藐视法庭行为的一个例子是当一方未按照法院命令支付子女抚养费。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15-202
管辖权
法院必须对某人具有管辖权才能判定其藐视法庭。对某人具有管辖权意味着法院有权审理案件并对特定被告或当事人作出判决。如果藐视法庭者:
- 居住在该州境内;
- 居住在与马里兰州有互惠协议的州;或者,
- 在执行金钱协议的情况下,如果他们在该州拥有财产(例如房地产、银行账户、企业或股票和债券)。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法院和司法程序,第 6 章,第 1 章
藐视法庭请愿书
任何案件的当事人都可以在涉嫌藐视法庭的案件中提出藐视法庭申请。除非法院认为该申请表面上毫无意义,否则法院将发出 要求出示理由 向藐视法庭者提出。法庭表格中可以找到藐视法庭请愿书的示例: CC-DR-112.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15-206
显示原因顺序
出庭令为藐视法庭者提供了陈述其事件版本的机会。出庭令将提供预审会议、听证会或两者的日期。预定的听证会日期应为藐视法庭者提供足够的时间准备辩护 - 不晚于预审会议后 20 天。将提供听证会地点(通常听证会地点为原始案件提起的法院)。该命令还将通知藐视法庭者在出庭令送达后 10 天内提交书面答复。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15-206
服务
请愿书和陈述理由令必须按照马里兰州规则送达藐视法庭者。 了解有关流程服务的更多信息.
陈述理由听证会
被指控藐视法庭的人必须有机会陈述和提供证据。提出藐视法庭请愿书的一方(“请愿人”)必须通过大量证据证明藐视法庭 - 也就是说,藐视法庭者藐视法庭命令的可能性更大。
当法院命令要求或禁止某项行动时,请愿人必须证明被告确实做了或没有做命令所要求的事情。当命令要求支付金钱时,请愿人必须证明被告没有支付金钱。
阅读案例: 林奇诉林奇, 342 马里兰州 509 (1996).
判决或命令
如果法庭认定被告藐视法庭,法庭必须发出书面命令,其中包含以下内容:
- 不论藐视法庭是民事的还是刑事的,
- 构成法院裁决依据的证据事实,
- 因藐视法庭而受的制裁,
- 在民事藐视法庭案件中,如何消除藐视法庭行为,以及
- 刑事藐视法庭案件
- 如果处罚是监禁,则为一定期限,并且
- 可以暂停、修改、撤销或终止制裁的任何条件。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1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