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里兰州,通奸和重婚是“反婚姻罪”。
马里兰州法律认为 通奸 和 重婚 被称为“违反婚姻罪”。尽管这些行为是在婚姻关系中私下发生的,但它们可以被起诉为刑事犯罪,并且在马里兰州属于应受惩罚的犯罪行为。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刑法,第 10 章,第 5 章
通奸
马里兰州法律禁止通奸。通奸是一种轻罪,可处以 10 美元罚款;但是,通奸起诉的情况很少。马里兰州法律没有对通奸作出确切定义。一般来说,通奸是指已婚人士与其丈夫或妻子以外的人自愿发生性关系。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刑法典第 10-501 条
阅读案例: Payne v. Payne,33 Md. App. 707(特别上诉法院,1976 年)
重婚
马里兰州法律禁止重婚。重婚是指在已经与活着的人合法结婚的情况下结婚。在马里兰州,重婚法 不是 适用条件:
- 某人的前合法配偶已连续 7 年不陪伴其左右;并且
- 在下一次结婚仪式时,该人不知道其前合法配偶住在哪里。
重婚是重罪,最高可判处 9 年监禁。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刑法 § 1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