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争议的儿童监护权或儿童抚养费案件中,法官可以为孩子指定律师。法官也可以亲自面谈孩子。年满 16 岁的孩子可以直接要求变更监护权。
在决定是否为儿童指定律师时,法院将考虑案件的具体因素、指控和顾虑。法官可以指定律师担任以下三种不同角色之一。
- “儿童特权律师”——决定是否应在法庭上披露儿童的机密或特权信息。
- “儿童最大利益律师”——维护儿童的最大利益。
- “儿童辩护律师”——维护儿童的意愿。
马里兰州规则为在儿童监护权、抚养权和探视权案件中代表儿童的法院指定律师提供了指导方针。
注意:法院还可以命令被任命为最佳利益律师或儿童辩护律师的律师承担儿童特权律师的职责。法院还可以命令儿童特权律师将其角色转变为最佳利益律师或儿童辩护律师。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家庭法典§ 1-202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法规第 9 章第 200 章附录
家庭服务:儿童顾问 来自马里兰州法院
儿童特权律师
法律允许儿童(和成人)对某些通信和信息保密。儿童特权律师决定在法庭案件中披露受保护的信息是否符合儿童的最佳利益。孩子的父母不能强迫孩子放弃(或“放弃”)这一特权。特权通常与儿童精神病医生、心理学家、治疗师或社会工作者提供的信息有关。当未成年人还不够成熟,无法行使自己的特权时,法院必须指定一名儿童特权律师。
儿童特权律师还可以放弃其他机密通信的特权,例如与宗教实体或药物和酒精顾问的通信。儿童特权律师必须主张儿童特权并确保信息保密,如果律师认为这样做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法规第 9 章第 200 章附录
阅读案例: 纳格尔诉胡克斯, 296 Md. 123(上诉法院 1983 年)
儿童最佳利益律师
最佳利益律师会独立决定其认为对孩子最有利的监护安排。律师必须告诉法庭孩子想要什么,但不必要求法庭按照孩子想要的方式行事。最佳利益律师可以与法庭分享机密信息(尽管律师通常必须对其律师与客户之间的通信保密)。法庭会根据每个案件决定是否任命最佳利益律师。
马里兰州规则列出了可能说服法官任命最佳利益律师的原因。这些原因包括高度冲突和不适当的成年人影响和操纵。最佳利益律师不得在法庭上作证或接受盘问。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9-205.1 , 第 9 章,第 200 章,附录
儿童辩护律师
儿童辩护律师是儿童的独立律师。儿童辩护律师必须像对待成年客户一样对待儿童客户。律师必须遵循客户的指示,无论律师是否认为该行动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律师必须对律师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保密。儿童辩护律师通常只适用于儿童成熟且认为自己的利益与父母的利益不同的情况下。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法规第 9 章第 200 章附录
儿童维权人士的替代方案 - 如果没有律师为孩子辩护,法官可以选择在法官办公室采访孩子,听取孩子的意愿或观点。法官通常只在案情审理时(案件的主要开庭日期)采访孩子一次。这些采访是正式案件的一部分。它们不是保密的,通常会被记录下来。
阅读案例: 马歇尔诉斯蒂芬尼德斯,17 Md.App. 364(特别上诉法院 1973 年)
根据要求,法院必须为孩子指定律师吗?
不,法院不需要每次提出请求时都为孩子指定律师。马里兰州法律允许法院在儿童监护权或有争议的儿童抚养费案件中指定律师,但不要求法院这样做。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家庭法典§ 1-202
阅读案例: Garg 诉 Garg, 393 Md. 225(上诉法院 2006 年)
支付指定律师的费用
父母通常需要支付子女的律师费,尽管也可以指定儿童辩护律师,而无需当事人支付费用。案件涉及的各方可能需要将钱存入账户以支付律师费。法官还可以对任何未付费用作出判决。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家庭法典§ 1-202
与法官在法庭上面谈的费用比聘请指定律师的费用要低。但是,与法官的正式面谈可能会让孩子感到紧张和害怕,因为面谈是在法院进行的,而且法官对孩子来说是个陌生人。与儿童辩护律师不同,法官没有机会与孩子建立关系。此外,法官无法像儿童律师那样收集和审查尽可能多的证据。
大一点的孩子
在极少数情况下,儿童可以成为自己的直接代言人。在马里兰州,年满 16 岁的孩子有权申请变更监护权。孩子将向法院申请更改自己的姓名。一般而言,证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标准和最佳利益标准仍然适用。
注意:目前尚未有上诉裁决对马里兰州法规做出解释,该法规规定年满 16 岁的儿童有申请变更监护权的权利。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家庭法典§ 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