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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匠留置权
"工匠“包括劳工、机械师、修理工、技工、干洗工和洗衣工。马里兰州法律自动规定,拥有任何财产用于修理、修补、改进、干洗、洗衣或其他工作的工匠有权留置该财产,以支付所做工作的费用。 留置权 是对某项债务针对特定财产提出的合法债权。
如果工匠在 90 天内未收到其劳动成果的全部价值,则工匠可以通过出售财产来执行留置权。
- 工匠必须在任何出售或处置之前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业主。
- 出售所得首先用于支付出售费用。
- 收益接下来将用于支付留置权索赔的金额(即已完成工作的成本)。
- 任何剩余收益均归财产所有者所有。
- 留置权持续到债务偿还完毕为止。
在出售或处置客户的财产之前,工匠必须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客户,将通知邮寄至所有者的最后已知地址。如果工匠不知道所有者的地址,则工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发出通知:
- 张贴于法院门口或者所在地法院门口附近的公告栏上;
- 在作品完成所在县的一份或多份发行量较大的报纸上连续两周每周发布一次;或者
- 既要以简单、醒目的方式张贴在工匠的营业场所,在清晰可见的标志上注明货物可以在工作完成之日起 90 天内或之后出售,又要将通知打印在交给所有者的收据或发票上。
干洗店和洗衣店 可以扔掉顾客超过 6 个月没有领取的任何衣物。干洗店和洗衣店必须在店内张贴告示,警告顾客超过 6 个月没有领取的衣物将被扔掉。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商法 §§ 16-301; 16-302
例: 一名钟表匠修理了一位顾客的钟表,花费 150 美元。马里兰州法律自动赋予钟表匠 150 美元的留置权。如果在 90 天内,顾客只向钟表匠支付 50 美元,钟表匠可以出售钟表并保留完成付款所需的收益。
- 钟表匠必须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客户其将要出售该钟表。
- 如果钟表的售价为 125 美元,那么工匠可以保留其中的 100 美元收益(即客户欠的金额(150 美元)与客户支付给钟表匠的金额(50 美元)之间的差额)。
- 剩余的 25 美元销售收益必须支付给客户。
- 钟表匠收回了所欠的钱,但没有收回更多的钱。
- 如果钟表匠因销售钟表而产生了费用,那么钟表匠可以将销售所得用于支付所产生的费用。
机械师留置权
留置权是承包商和分包商为建筑提供劳动力或材料以获得报酬的一种方式。利用留置权,承包商或分包商在某处房产上工作后可以出售该房产,以收回客户所欠但未支付的任何款项。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第 9 章,第 1 章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第 12 篇,第 300 章
承包商或分包商可以对新建筑物和一些旧建筑物建立留置权,对这些建筑物进行施工可以增加建筑物的价值。
- 建筑物包括作为一个单元单独出租或出售的任何非住宅建筑单元。
- 有几种类型的工作会导致自动法定留置权的产生,包括景观美化、挖井、建造游泳池或围栏以及租赁用于财产的设备。
- 承包商或分包商可以对未完成或已完成项目的价值设立留置权,无论债务金额多少。如果未完成,则价值将附加在已完成的工作或已提供的材料上。
- 为了对旧建筑建立留置权,相关工程必须使建筑价值提高至少 15%。
- 承租人还可以对其居住的建筑物设立留置权,但前提是承租人进行的工程使建筑物的价值增加至少 25%。
通常情况下,建筑业主无需直接向分包商付款,因为业主和分包商之间没有合同。留置权允许分包商追回业主欠分包商但未支付的款项。要对分包商产生留置权,承包商和分包商工作的业主之间以及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必须有合同。合同可以是任何商品或服务协议,无需写下来。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9-101, 9-102及 9-103
何时不产生机械师留置权。 在各种情况下,机械师留置权均不适用。
- 公共建筑工程不产生机械师留置权。
- 如果新业主在财产留置权建立之前购买土地或建筑物,那么即使工人提供的服务增加了财产的价值,也不会产生留置权。
- 对于在独户住宅上工作的某些分包商适用单独的规则。
- 如果业主已经向承包商付款,分包商就不能对财产拥有留置权。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9-102, §9-104
时间限制。 要建立留置权,承包商或分包商必须在完成该物业的工作或提供材料后 180 天内向该物业所在县的巡回法院提交申请。确定工作完成日期可能很困难。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9-105(a)
分包商须知。 分包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其索取留置权的意图。分包商必须在完成工作或提供材料后 120 天内发出此通知。收到分包商的通知后,业主可以扣留承包商欠分包商的金额,直接支付给分包商。但是,该金额不得超过业主在发出通知时根据合同所欠的金额。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9-104
如何设立留置权
为了对土地或建筑物建立留置权,承包商或分包商(称为“申请人”或“原告”)必须在工作完成或材料提供后 180 天内向至少部分财产所在县的巡回法院提起诉讼。
承包商/分包商向法院提交的文件必须包括:
- 诉状中列出了支持原告主张承包商/分包商有权享有留置权的事实。诉状还必须包括:
- 原告的姓名和地址;
- 土地所有者的姓名和地址;
- 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材料的种类、完成工作或提供材料的时间、客户姓名、应付金额减去原告承认的任何信用额;
- 对土地或建筑物的描述,足以识别,包括部分财产是否位于另一个县;
- 对于对多座建筑物享有留置权的情况,是指每座建筑物所欠的工程金额;
- 对于老建筑,需要声明该项改造使建筑价值至少提高了 15%;
- 如果原告是分包商,则应提供一份已向业主发出适当通知的声明;
- 一份宣誓声明,列出表明原告有权留置该财产的事实;以及
- 支持该索赔所需的任何其他文件。
承包商或分包商可以修改诉状,但分包商只能在提供留置权通知或提交留置权申请的截止日期之前这样做。但是,原告不得利用修改来增加索赔金额或更改所涉土地或建筑物的描述。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9-105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12-302, 12-303
显示原因听证会。 提起诉讼后,法院将审查案件中提交的文件,并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解释或补充信息。如果法院裁定留置权的条件已得到满足,法院将下达命令,给予业主 15 天时间“说明理由”,说明留置权的条件未得到满足的原因。如果业主提供了不应设立留置权的答复,将安排听证会。
法院还将在命令中通知业主,业主可以出席听证会或提交宣誓声明以回应原告的索赔。法院还将警告业主,如果业主不出席听证会或提交宣誓声明,则原告指控的事实将被视为业主承认(即视为属实)。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在不举行听证会的情况下对留置权申请作出裁决。
在陈述理由听证会上,原告和业主都可以出示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论点。如果对支持原告留置权索赔的事实没有争议,那么法院将下达最终命令,确立留置权。或者,如果对重要事实存在争议,但法院认为有理由证明原告有权留置,则法院可以发布临时(或“非最终”)命令。临时命令将:
- 设立留置权;
- 描述留置权所依附的土地和建筑物;
- 述明留置权的金额;
- 指定业主必须支付的取消留置权的保证金金额,其中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以及
- 在六个月内确定审判日期。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9-106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12-304
试用。 审判的目的是解决任何有关重要事实的剩余争议。审判结束时,法院将根据所有文件、证词和其他证据,发出命令,批准或拒绝原告设立留置权的请求。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9-106 和 9-107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12-304
解除留置权。 原告提出土地或建筑物留置权申请后,业主可以随时向法院请求解除留置权。业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解除留置权的命令:
- 业主可以提交留置权金额的保证金;或
- 业主可以向原告支付留置权金额。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2-626, 12-307
执行留置权。 在原告提出设立留置权的申请后一年内,原告可以提出动议以执行留置权。如果法院批准动议,法院将发布命令,规定所有者支付留置权金额的截止日期,并规定如果所有者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支付,土地将被出售,所得款项将用于支付原告。
如果土地或建筑物上有多个留置权,而出售所得不足以支付所有留置权,则每个留置权人将获得与其留置权价值成比例的收益份额。法院可以指定一名受托人出售该财产,并指定一名审计师审查任何拟议的出售并提交报告,法院将根据该报告决定是否批准出售。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9-108, 9-109
阅读规则: 马里兰州规则 2-543, 12-305, 12-306, 14-303
机械师留置权的替代方案
留置权并不是承包商或分包商收回债务的唯一方式。承包商或分包商还可以提起违约诉讼。
阅读法律: 马里兰州法典,不动产 § 9-111